目前: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称号,各地级市有不同的补贴奖励。
济南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,奖励50万元(一次性奖励);
泰安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,奖励50万元,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;
德州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,按企业上年度实际总额的50%给予贴息扶持,瞪羚企业贴息补助30万元;
临沂市市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,各级财政通过“云服务券”、以奖代补、股权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,对瞪羚企业和*角兽企业,“云服务券”财政补助标准上浮50%。;
聊城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,对新认定的省级“隐形”“*角兽”“瞪羚”和“创新优秀”企业,市财政分别按照省级奖励资金的30%再给予一次性奖励。(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统计局、市财政局负责实施);
济宁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,对新评选定的“瞪羚”企业,省财政奖励50万元,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;
枣庄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 ,市财政给予 10 万元奖励;
滨州市 建立“隐形”和“瞪羚”企业培育库,制定推进工作计划,对省级认定的“瞪羚”企业,在省级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省级奖励30%的一次性奖励。;
威海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,奖励50万元;
烟台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,给予50万奖励支持;
淄博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,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给予50%的配套奖励;
潍坊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 ,奖励50万元;
东营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、,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,同级财政可按1: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;
日照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”的企业,奖励50万;
菏泽市 针对新认定“山东省瞪羚企业”的企业,奖励100万元;